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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电合同根据用电人的需要和电力可供量订立。根据(合同法)第177条的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另外,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供用电合同可分为工农业及其他生产经营供用电合同与生活消费供用电合同两种。

  电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这就决定了,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3个特征:(l)供用电合同是一种连续的供给合同。这是由电是一种无体物,只能从不断地使用中才能表现出来的特征决定的。(2)供用电合同不发生诸如财产转让合同中的交货与退货问题,因为电的使用就是电的消费。(3)供用电合同只能按照供电人提出的规格合同签订和履行。

  (合同法)第10章重点对供电合同作了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84条之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也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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