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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书(3)


               提存公证书
             1.格式一 提存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债务人×××(应写明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内容,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因××××(
债务依据及无法履行给付的原因),于××××年×月×日将债务标的××××(
标的名称、数量、金额)提交我处。从即日起,债务人×××所欠债权人×××(
应写明姓名、年龄、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
地址)的上述债务已经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二 提存通知书
×××(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已于×年×月×日按照××××(债务依据)将应付给你的××
××(债务标的及数量、金额)提存我处,请你于×年×月×日之前,持本通知书、
身份证明(包括身证份、委托代领持委托书)、债权凭证及×××(其他所需材
料应一一列明),到我处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外
               ×年×月×日
                2.说明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但因债权人的原因
而使债务无法履行给付标的的义务时,债务人可将标的交由法定的机关保管,视为
已经履行了债务,提存之物的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提存
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1)债务人应当向履行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存公证。
  (2)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债的依据,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②
债的内容;③债权不接受履行的证明;④交付标的物。
  (3)未到期债务,不得办理提存。
  (4)公证机关在办理提存公证、接受提存标的以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提存
通知书,通知债务已经被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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