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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发现可以申请自然科学奖?


      什么样的发现可以申请自然科学奖?
   国务院于1979年11月21日发布、1984年4月25日和1993年6月28日先后两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第二条规定:“凡集体或个人的阐明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的科学研究成果,在科学技术上的发展中有重大意义的,可授予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于1993年5月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的科学研究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自然现象和规律的新发现,或者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以及在基础数据的搜集和综合分析上有创造性和系统性的贡献;
   (二)学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或者先进水平,对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者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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