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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厦门律师诚信


  厦门市司法局针对近年来极少数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或自称包打官司,或私自收受当事人钱物,或充当司法腐败的中介人,为无理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等问题,出台多项措施,确保"诚信"这条律师执业的生命线。

  措施主要包括"实习律师转正的品行公示"、"律师执业宣传不得明示特殊背景"、"一案一卡"制度、"聘用律师须知"制度等等,从律师准入门槛、律师日常管理及行政、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律师不得表明"特殊背景"。《厦门市律师执业宣传管理规定》规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名片到广告牌等宣传手段都要规范,律师的名片上不得印制律师兼有的其他身份,不得声称自己是某一领域的专家,也不能自称是"高级"或"资深"律师。

  二是实习律师的品行公示在网上。在公示期内,如果市民对实习律师有异议,可以及时向厦门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或厦门市律师协会反映。如发现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有其他不良品行的,暂缓其申请律师执业证,情节严重的不予申报律师执业证。

  三是建立"一案一卡"制度。是指一案配置一张质量跟踪反馈卡,分存根与反馈表两部分,存根直接保存在律师事务所案件卷宗中,方便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查案,反馈表则由当事人自己填写,包括对律师的服务及办案态度的意见。

  四是建立"聘用律师须知"制度。指在办理委托手续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交给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从中清楚地知道律师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还可以获知律师的职责等,"须知"还公布了投诉电话和投诉网址。

  另外,厦门市还将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信息、信誉状况、社会认知度及奖惩情况全部记入档案,并定期进行整理和公开,直接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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